为扎实推进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及“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统一部署,近日,绥棱分局2023年“公安大讲堂”第七讲正式开讲。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春义出席培训并讲话。森侦大队、山上派出所及2021年下半年以来新招录民警参加培训。
培训开始前,李春义强调,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广大参会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珍惜学习机会,切实提高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
培训过程中,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围绕森林刑事案件办理要求和执法安全等内容进行培训,对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刑事案件办案协作、规范卷宗借阅、严格履行办案区办案规定、严防发生执法事故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并围绕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发布施行的《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着重对非法占用林地犯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涉林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讲解。此外,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单位在办理破坏森林刑事案件中主观明知方面、盗窃林木行为处理规则以及现场勘验、取证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确保参训民警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相关内容。
据介绍,此次培训立足森侦、山上派出所工作实际,加深了民警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案件认定、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能力,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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