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反诈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辖区校园师生防诈、识诈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构建稳定、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刑侦大队走进东宁市绥阳高级中学,开展反诈宣讲第一课。
宣讲过程中,刑侦大队二级警长黄殿旭通过宣讲、互动形式,现场讲解了冒充公检法诈骗、冒充客服退款、冒充熟人诈骗、刷单诈骗等常见的诈骗类型套路、作案特点及防范技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醒师生远离出租、出借、出售名下银行卡、电话卡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保管好自己的“两卡”,防止因上述行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据介绍,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师生防范能力,为积极建设“无诈校园”奠定了基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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