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山河屯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宣讲活动

2023-09-05 18:25:00   

为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防止重大校园事故的发生,9月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山河屯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深入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第一中学校开展新学期中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

 

 

课上,民警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征,结合真实生动案例,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强调了防止校园暴力产生的重要意义。期间,民警重点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主要行为有那些、引发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学生在学校里遭遇欺凌时该怎么做、正确处理校园暴力的方式有哪些、如何预防校园暴力行为的产生,让学生们意识到反对校园暴力的重要性,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学生们的防范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民警还教导同学们培养健康、正能量的品格,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积极引导同学们在遇到欺凌时大胆说“不”,用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

据介绍,下一步,山河屯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将持续深入开展“护校安园”活动,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全力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筑牢校园“安全墙”,为山林学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山河屯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沛县、山东微山县两地政协跨区域联合协商 筑牢省际边界消防安全生命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