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公安局将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攻坚克难的新举措,聚焦民营企业所需所盼,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深化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力推动能力作风建设见行见实见效。
立起“责任”标尺,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桦南县公安局坚持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将“放管服”改革置于公安工作“三重”地位,重点研究、重点部署、重点推动。
组织架构具体化。强力打造优化法治营商“升级版”,建立“1+3+4”组织架构。即一个“综合协调组”,交通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三个“专项服务组”和法制、科技、督察、新闻中心四个“保障支撑组”,落实各项改革实体任务及履行综合保障、策应支撑职责。
督导推进清单化。制定任务、责任、时间“三张清单”,将重点工作任务条理化分解成“4大项24小项”,做到任务一目了然、部门对表领受、警种有序实施,所有改革事项做到“权限”该移交的必须移交、程序该简化的必须简化、利益该减让的一让到底。
包联企业专职化。将“四个体系”贯穿于包联企业工作始终,建立健全一个企业一名包联领导、一个包联单位、一名驻企民警、一套包联方案的“四个一”组团式包联机制,旬沟通、月调度、季会商的协调机制,做到领导在一线服务、问题在一线解决。目前,各包联领导深入企业调研200余次,召开企业座谈会26次,解决困难问题150余处。
立起“实干”标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桦南县公安局坚持以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导向,确保企业能够专业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持续开展打击和常态治理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企业金融秩序,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共破获涉企刑事案件3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配合打击环境犯罪。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协同刑侦、网安等多警种同步上案,对环境犯罪团伙实施集成性、规模化打击,全力捣窝点、斩源头、摧网络,成功侦破一批有影响要案。年初至今,接到市自然资源局移送违法线索4条,已全部侦破办结。
严查商业秘密犯罪。针对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创新发展和核心权益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破案与追赃并举,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破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目前,已查处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盗窃案件2起,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立起“服务”标尺,高效服务企业生产经营
桦南县公安局坚持以多设“路标”、不设“路障”为原则,努力使佳木斯市成为企业创业的“高地”、成长的“宝地”和发展的“福地”。
开展政务诚信承诺公开行动。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引领,开展政务诚信承诺公开行动,全民实行“1+X”承诺机制,共计17个执法办案单位在“佳木斯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诚信承诺,同时开设政务诚信投诉举报窗口,增强投诉举报工作办理实效,切实营造良好的政务诚信环境。
深入开展简政便民行动。进一步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入户渠道,优化户籍业务工作流程,落实引进人才落户服务6项举措,下放派出所领导审批4项,简化办理手续2项。使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教育等各个方面,真正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待遇,满足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开展“千警进千企”实践行动。完善建立“一对一”警员服务和下沉式走访服务企业机制,以线上联系、线下走访相结合形式对接企业,力争实现企业有问题、警员有接待、部门有联动、结果有反馈的“四有”服务效果,齐抓共管,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目前已在全市66家企事业单位点对点设置驻企警务室。
立起“规范”标尺,公平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桦南县公安局坚持以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基础,实现我市法治营商环境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对接省级“双随机”工作平台,以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级别分类为基础,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有效减轻市场主体经营压力。年初至今,随机选取执法民警26人,检查企业12家,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2.7%。
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为抓手,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细化执法程序,结合调查取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推动“四张清单”的适用。“清单”中包含不予行政处罚17项、从轻行政处罚17项、减轻行政处罚1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项。
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等多项措施,有针对性解决在行政执法中证据采集不规范、程序不正当、法律适用不正确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目前,该局已累计学习典型案例12期,培训3000余人次。(桦南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