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县区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住房问题,赣县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700套,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纳管一批、壮大一批、储备一批,“五个一批”模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提速增效。
倾爱才之心,造人才居住生态
为企业留住人才,做大园区产业,切实解决园区企业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居住环境,赣县区茅店镇作为中国稀金谷产业平台“生活圈”和“后花园”,位于赣县区茅店镇洋塘村企业职工,需在距离园区较远的茅店圩镇或梅林镇自建房中租房居住,交通不便,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利于人员管理和留住人才。在服务产业人才方面主动作为,由区政府在产业园区的园区配套用地中划拨土地,区属国有企业代为集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470套,房源重点面向产业园区企业职工出租,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化工产业园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近年来,赣县区以解决乡村教师、乡镇干部等基层服务群体住房为重点保障,采取“乡镇自主申报,区级审核认定”的方式,由乡镇进行摸排上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展改革委、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区级核查,对改造项目和套数确认并发放项目认定书。将乡镇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引社会资源互通共享
赣县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办公用房长期闲置,职工宿舍室内的设施陈旧破损严重无法正常使用,产权单位拟改造升级,又迫于资金困难。为此,赣县区积极鼓励产权单位自筹资金对存量房屋进行改造,对符合纳管条件的给予奖补。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租户能负担、企业可持续”的原则,租金标准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80%。目前,赣县区已将8个项目813套符合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使用各项要求的房源纳入管理。通过改造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方式,既能迅速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又盘活了闲置房屋。
期间,为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工作,赣县区出台了《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土地、税费、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等各项支持措施,鼓励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赣县区红金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便是利用村集体存量房屋改建,是赣县区探索保障性住房筹集新路径的有益尝试。为盘活资产,壮大集体经济赣县区梅林镇红金村决定村集体自筹资金,利用原村委会闲置办公楼改造成为保障性租赁住房72套,房屋改造完成后纳入区级管理平台,由村集体统一运营,聘请本村就业困难的村民负责日常管理。按低于周边普通商品房租金价格测算单套租赁价套为300元/月,每年租金收入约为21万元,新增加就业岗位30人次。改造后使村集体有了持续稳定地经营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提升村民租金收益,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发展。
凝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动能
赣县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700套,组织召开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住房租赁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的座谈会,解读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充分听取各类主体的意见建议。根据乡镇、企事业单位申报新建或改造意愿,组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专班,深入项目现场审核,精准分析需求情况和要素保障情况,确定项目落地后建得起。目前,赣县区已储备2024年-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7个,房源2585套,通过提前谋划项目、提前储备项目,提前启动项目,确保了每年的项目都能如期实施,按时开工、竣工。从而有效解决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房源筹集不足和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工作推进等问题,加快了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步伐,实现各类群体“进得来、留得住、住得安”,为赣县区的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赣县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罗传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