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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姜营街道获“南阳市‘四美’庭院单位”称号

2023-09-01 17:16:02   

近日,南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文明办关于命名南阳市中心城区第二批“四美”庭院的决定》(宛文明办〔2023〕12号),经市文明办验收指导,姜营街道办事处、龙王庙社区获评南阳市第二批“四美”庭院创建达标单位。

自中心城区“四美”庭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姜营街道从庭院绿化、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楼宇立面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科学组织,精细设计,持续开展以”绿化美、环境美、立面美、秩序美”为主要内容的“四美”庭院创建活动,紧扣创建标准,强化责任意识,依托全域网格化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创建整体计划,持续营造创建氛围,加大投入人员力量,加强督导力度,夯实工作责任,促进街道“四美”庭院工作高效推进。(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姜营街道)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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