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辛苦钱,要了好多次都没要回来......真的太感谢您们啦!”
8月中旬,一名年轻人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委第四巡察组办公驻地,将一面感谢锦旗递到了巡察组组长张新手中。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8月8日上午,巡察组一行来到区职工服务中心,查看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看到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同志坐在椅子上,满面愁容,似乎充满心事。巡察组同志主动上前询问,这名同志忍不住委屈,不禁泪如雨下。
该男子姓周,今年26岁,家中上有60多岁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弟弟,自己右眼四级残疾,全家主要靠他一人打工挣钱生活。今年2月他被区某科技公司录用,工作中不小心损坏了公司的玻璃砖,公司下发了罚款2000元的通知书。他越想越委屈,接受不了这样的处罚,另外入职时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金。于是在6月底他提出了辞职申请,公司则以罚款未交为由,扣发了他的6月份工资。他多次主张自身权益,但公司不予理会。双方陷入僵局,无奈之下他便来到区职工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巡察组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迅速召开组务会。一边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一边是公司的制度和利益,经过研究讨论,初步提出一个推动解决问题的办法:由巡察组、区总工会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王村乡工会组成联合协调小组,一同到该科技公司开展“五方会谈”。
8月9日上午,协调小组与公司负责人见面。法律工作者首先阐述了有关劳动纠纷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周某某案件实际,经过研判,该公司在用工方面存在不当行为,且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过一个上午的讨论协商,公司最终同意补发周某某6月份的工资,并对其上班几个月的社保金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失职行为进行补偿,合计人民币8200元。该款已于8月10日打入了周某某个人账户。
收到工资和补偿款的周某某百感交集,就做了一面锦旗向巡察组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锦旗虽轻,但情意深重,既是对巡察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该巡察组组长表示,将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南阳市卧龙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