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走访了该区30余家药店,全面摸排“消”字号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案件线索。期间,干警向营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督促引导相关经营者要严把质量准入关,依法合规销售“消”字号产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公益诉讼干警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两种“消”字号产品使用说明书上出现药物似用语,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并严格依法向监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此外,在送达检察建议书时向监管机关当面展示实物、票据等证据材料,针对“消”字号产品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监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责令问题产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并处罚款1500元,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药物等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把“消”字号产品“安全关”,推动消毒产品及药品监管工作的提升,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