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开展废品收购行业集中检查

2023-08-31 15:55:44   

为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废品收购站点的监管工作,规范辖区废品收购站点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8月份以来,大海林分局组织民警对辖区内废品收购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详细查看了废品收购站的经营证件和废品收购登记台账,重点核对收购站是否详细登记收购物品的数量、来源和种类,告知经营者如发现有可疑物品、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严禁从事收购赃物、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废旧物品回收站点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此外,民警通过此次检查向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宣传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并帮助群众安装使用国家反诈App。

据介绍,此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安全防范和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了废品收购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治安氛围。(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萍乡横岗村:“后进村”变身“后劲村”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