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在平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芮彬就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报告。
坚持理念先行,以先进理念引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拓创新
平城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发挥诉前程序的独特优势,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相关行政机关督促30家动物诊疗机构签署《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协议书》,进一步促进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化;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常态化督促开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防汛减灾等巡河检查工作,达到了共护生态的良好效果;通过“公益诉讼+直播听证+公开宣告送达”,有力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于未“燃”;通过打出扫黑除恶及公益诉讼组合拳,督促依法拆除三层违建楼房,让公益诉讼检察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对辖区内未销号的13家企业水土保持工作持续跟进监督的成功经验,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
积极搭建平台,以平台合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质效
通过多途径发现线索、借“外脑”办理案件、数字化溯源治理,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全新监督模式。招募志愿者24人,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主动与“12345”政府热线接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通过“检察听证+公益公证+多方参与”方式,为八旬老人解决了赡养难题,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全省典型案例。特邀来自15个行政机关的1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共同守护公平正义底线。紧紧抓住数字革命这个“新引擎”,以数字赋能公益诉讼监督,针对欠缴漏缴水费侵犯国家财产利益的风险,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常态化,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做好日常执法检查。
聚焦公益保护,以能动履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大局
在传统法定领域上“精”、在新增法定领域上“优”、在其他新领域上“亮”,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助力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倾情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1件,占立案总数的38%。“四个最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立案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1件,占立案总数的29%。持续关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03万元,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1.56亩,督促拆除违法建筑1327.83平方米。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督促清除飞线充电20余处,楼道私放电动车170余辆,整治“问题”窨井盖30余个、打通消防通道30余个,在全市率先以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行政机关对加油站手机扫码行为进行管控。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针对学生个人关键信息泄露风险立案办理,督促及时保护3500余名学生关键信息,经验材料被学习强国等平台转发推广。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督促监管机关切实履行职责,保护盲道20余处,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卫生监管,对发现的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立案办理,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和召开检察听证会的方式督促整改,守护上万居民饮用水安全。
据悉,下一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更进一步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履职特征勇毅前行,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以更优更强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