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开展“反邪教进乡村”宣传活动

2023-08-10 15:49:51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反邪教意识,增强群众抵制邪教能力,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社会氛围,柴河分局结合林区实际,于近日积极开展新一轮的“反邪教进乡村”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了反邪教宣传全方位、全覆盖、零死角。

活动中,民警深入到各广场、居民百姓家中、田间地头、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反邪教宣传册、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讲什么是邪教、邪教的危害、如何辨别邪教、遇到邪教怎么办等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增强反邪教意识和能力。每到一处,民警都积极呼吁广大群众发现邪教人员线索后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据介绍,本次活动共走访林场所12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绥滨县公安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矛盾纠纷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