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机关举行新闻宣传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开班式

2023-08-09 15:53:28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林区公安机关新闻宣传民警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林区各级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质效,8月8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机关新闻宣传暨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开班仪式在省林业公安干部学校举行。黑龙江省公安厅新闻宣传总队副总队长王鑫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此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以政治理论课引领方向、专业实战课传授技巧、座谈研讨会深入交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 精神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等纪律要求,全程实行警务化全封闭式管理。培训邀请厅新闻宣传总队和中央、省级媒体资深新闻从业者为学员授课,重点传授意识形态工作、全媒体时代融媒发展趋势、新闻选题与写作视角、摄录制作技术与剪辑思维等内容。

据悉,此次培训旨在不断引领林区宣传民警适应新时代公安宣传工作需要,拓宽眼界、打开思路、丰富技能,切实加强紧紧围绕和服务林区公安发展大局的意识,鼓励民警坚持贴近基层、联系实际,激活新闻产品新形式,助推林区公安新闻宣传队伍整体实力再提升,讲好林区公安故事,发好林区公安声音,为全面推动全省林区公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势添能。(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葵花盛放立秋时 沃野千亩披金甲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