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坚持把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奖惩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注重在实践中考验干部、在急难险重一线识别干部,把干部道德品行、表彰情况、履职情况等作为重要参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四年来先后从一线提拔使用干部130人,占提拔干部总数41.8%。2022年,提拔的33名乡镇“一站两中心”事业副科,全部来自乡村或在农村挂职锻炼的机关干部,树立了“在一线干事、从一线选人”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全县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创业氛围,破除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干劲不足的问题。
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突出工作实绩、规范考核程序、严把考核结果,将个人考核等次与单位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各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执行,积极落实将“考班子”延伸到“考干部”的有效机制,单位考核不是优秀,主要负责人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聚焦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对政治坚定、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
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激励约束相结合。在年度考核或评先选优中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大力激发干事活力。2019年以来,全县累计公开评选担当作为干部47名,为132名干部记三等功,对624名干部予以嘉奖。此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完善了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干部提醒谈话、专项函询、离任审计等多项制度,在加强干部监管中规范干部行为,纾解干部心理压力,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保持了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阳高县委组织部 王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