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安徽青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监委、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相关单位百余名公职人员参加现场观摩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庭审中,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陈某某当庭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安徽青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警示教育作用,将“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法治课堂”,敲响拒腐防变警钟,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介绍,下一步,安徽青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用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常态化组织开展“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