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开展常态化反诈宣传活动

2023-07-27 18:11:23   

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林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大力提升广大群众反诈意识,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清河分局持续开展常态化反诈宣传工作。

 

 

清河分局共印发宣传单2000份、宣传手册2000份,通过入户走访宣传、深入人员密集地宣讲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据了解,民警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强化重点群体宣传工作。划分本地易受骗群体,建立本地易受骗重点人员库,根据年龄结构、经济状况、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接受方式,针对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二是强化电诈易发类型宣传工作。针对当前电诈案件易发案类型及特点,深入研判分析犯罪分子惯用伎俩和常见话术,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资料,强化典型案例宣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提前预防、精准宣传”。三是强化“五进宣传”工作。通过“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林场、进企业”宣传反诈知识,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据介绍,清河分局将继续推进常态化反诈宣传工作,着力提高清河林区人民的法律意识和识骗防骗意识,进一步筑牢全民反诈防线,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守牢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三个聚焦”推动农村“领头雁”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