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法院执行法官接待了两位特殊的当事人。
2018年,巴州法院受理了刘某燕和李某勇离婚纠纷一案,经判决:原、被告婚生子李某询由被告李某勇抚养成年,原告刘某燕从2018年2月起每月支付其子抚养费916元至其成年时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截止当时的全部抚养费。
近日,李某询在其奶奶的陪同下来再次来到法院寻求帮助。通过询问得知,自从执行和解后刘某燕一直按时支付李某勇抚养费,但其监护人李某勇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接收抚养费的银行卡也被冻结,不能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现在家中只有祖孙二人,生活来源全靠其年迈的奶奶卖菜为生。
为缓解李某询一家的现实困境,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其生母刘某燕,告知李某询的生活现状寻求其理解和支持,并协调将后续抚养费每月转入其奶奶的指定账户;另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其监护人李某勇账户抚养费被冻结问题。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仅仅用了不到半天时间就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
据介绍,近年来,巴州法院始终以群众诉求为中心,聚焦涉民生案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现零距离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巴州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