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肇源县人民法院:

深耕“诉源治理”拓法治效能 创建“和风惠民”显品牌成效

2023-07-25 17:30:09   

今年以来,肇源县人民法院积极深化“一院一调解”品牌建设,通过吸收调解组织入驻法院、派出法官深入基层等方式,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建了“和风惠民”调解特色品牌,并将该品牌创建工作作为本院深化诉源治理、推动法院诉讼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矛盾联调,深化特色品牌创建

肇源县人民法院传承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为载体,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方式。目前,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已派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实现调解工作线上线下两不误。今年上半年,肇源县人民法院累计指导诉前调解案件1600件,受理诉前调解案件414件,其中,进行司法确认390件,同比提高212%,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服务,搭建协作联动平台

肇源县人民法院积极深化“法院+”联动机制,联合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探索建立的“关口前移+诉前调解”机制,以诉前调解手段“治未病”。

今年6月,“和风惠民”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在了解到县域内某在建工程可能存在涉农民工薪资发放困难的问题时,第一时间与肇源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制定调解方案。经过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员事先预警、前期介入、初步调处、达成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等一系列举措,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问题前置化解,共为98名农民工平均每月近60万元的工资带来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肇源县人民法院还与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一站式”办理机制实施意见》,协同推进“不动产继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联办,开启肇源县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3210”新模式。通过联动机制的建立,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20分钟即可取证。截至目前,已利用该机制成功办理涉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案件20件,真正实现让部门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层层覆盖,打好诉源治理“攻坚战”

肇源县人民法院把“和风惠民”品牌建设作为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通过充分发挥党政支持优势与群众力量,切实增强工作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自觉能动性。

年初以来,肇源县人民法院通过立足县域实际,与县人民调解中心、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县创新性构建了“1+1+1+N”网格化诉源治理新模式建设,主动把解纷触角向网格延伸、向前端发力。该模式中,三个“1”分别代表,政法委综治中心、法院与人民调解中心,“N”代表多元化诉前调解方式。通过依托政法委综治中心网格化建设,协调法院对接县域内725个“综治网格”,从而实现司法资源进一步下沉,促进多元解纷,推进诉源治理。

截至目前,肇源县人民法院共建立诉讼服务站6个、法官工作站35个,并与11个司法所、2个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6个派出所实现有效联通,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下一步,肇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诉源治理”工作拓展法治效能,通过联治减诉、联调化诉,不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和分层递进的多元解纷新格局,推进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肇源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大力开展禁种铲毒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