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鹤岗警方持续打击网络谣言

2023-07-20 13:53:07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鹤岗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工作思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谣言。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公园内因抢舞伴杀人”“吃鱼易感染病毒,多人感染sk5病毒死亡”等网络谣言案件11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网民177人,清理网络谣言信息257条。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网警提示,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请广大网民保持理性思考,提升鉴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网络谣言线索,共建清朗网络空间。(鹤岗市公安局宣传科供稿)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老人雨夜不慎走失 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民警暖心救助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