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厅、省局党委部署要求,绥棱分局紧紧围绕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运用“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确保了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
以领导责任体系,强化以上率下带动力
一是发挥主体责任。分局党委班子充分发挥党委示范带头作用,分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前,干在先,做表率。党委班子带头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已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次、党委会1次、推进会2次,及时研究和掌握全局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分局党委成立了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了1个办公室和8个专项组,制定了1个总工作方案和10个分工作方案,下发了工作要点,细化了职责任务,明确了具体目标,建立起以能力办统筹、各专项组主抓、各分管领导主督的工作体系,在全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建立包联机制。分局制定并下发了《绥棱分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局领导包保督导机制》,明确了班子成员包保主要任务、督导分工、工作要求和保障单位,通过分局领导包保督导,切实加强对全局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全程指导,加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有效落实。现班子成员已到包保单位检查指导5次。
以工作推进体系,强化履职尽责执行力
一是加强制度推进。为有效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分局建立了《绥棱分局“四个体系”机制建设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明确了周总结、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回头看’、年度检查机制,围绕重点督办任务平时盯进度、年度算总账。
二是加强挂图推进。分局建立了2023年单位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和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工作台账等2本台账,分别涉及重点任务36项、重大决策部署89项,明确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完成情况等内容,以图表化明晰目标任务,以清单化压实职责任务,以机制化规范运行程序,确立了“部门联合、互动共享、整体推进”的立体化运作体系,形成了握指成拳、协同作战的格局,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三是加强激励推进。分局在公安网“工作落实年”活动专栏设立了“工作月榜”,将月度优秀案例、优秀经验做法及时上传“工作月榜”,确保活动开展有序并能够及时优化。同时,定期对表现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激励先进、砥砺后进,确保全局工作能够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已发布月榜1篇,共为1名民警申报奖励,通报表扬2个单位。
以督察调度体系,强化工作落实监管力
一是成立联合督导小组。分局组建了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落实年”办公室、“四个体系”专班、督察大队三个部门成员为成员的联合督导组,开展“点穴式”明查暗访,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每项重点工作督到位、查到底、见实效。
二是有效开展督导检查。分局联合督导小组已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批次,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存在问题6个,并下发督办单3个,责令各单位按照督办单要求及时整改问题,保证工作效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局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在“工作月榜”内定期通报。5月末,联合督导小组对日常掌握的工作推进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共性情况进行了通报,下发了《绥棱分局关于各单位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5月清单完成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按照通报内容及时整改。
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转化力
一是制定考核标准。分局制定并下发了《绥棱分局“四个体系”建设目标考核评分标准》,从“四个体系”制度落实情况和“四个体系”运行成效两方面10条内容对基层单位“四个体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是结合重点任务。分局以“四个体系”推进重点任务开展,将省厅、省局确定的打防管控各项专项行动和重点业务纳入《绥棱分局“四个体系”建设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具体项目,要求各单位建立重点任务推进清单,注明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完成时限、定期更新完成情况,根据实际战果评定排名,促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和长足发展。各单位分别制定重点任务推进清单20份。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按照考核评分情况,将工作落实质效作为奖优罚劣、评优晋先的重要依据。建立考用结合机制,作为平时考核、评优评先、选人用人、追责问责重要参考依据。活动开展以来,共选优民警12人,进行轮岗锻炼。一季度,共选出66名日常考核表现优秀人员。(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