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鸡东县法院:庭所联动构建化解纠纷新模式

闫树东    2023-04-17 09:53:14   

建立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是深入落实黑龙江省“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鸡东县法院鸡林法庭紧紧依靠乡镇基层政法单位力量,进一步完善“四所一庭”调处矛盾纠纷机制,通过庭所联动,促进新农村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家事纠纷处理提前介入机制。鸡林法庭在登记立案前,及时告知司法所共同参与处理,通过司法所的情、理宣讲和法官的依法分析,使矛盾得以化解,避免可能引起的诉讼。

法庭与乡镇司法所联合办公机制。法庭在处理供水合同、物业纠纷等涉农案件时,主动与司法所联系,采取就地开庭,司法所组织当事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当事人解决纠纷,这样既解决了纠纷,又教育了群众。

法庭与司法所联系机制。法庭在处理涉案农户较多的案件时,及时与司法所取得联系,共同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案情,准确掌握争议焦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和解,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法庭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协同调处机制。法庭在民商事案件受理前后,主动与法律服务所联系,通过代理人掌握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及对案件的看法,通过代理人疏导当事人思想,使其认清自己在案件中的责任,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共同调处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

2022年,鸡东县法院鸡林法庭共受理家事案件752件,与司法所联合调解486件,调解率88%。今年以来,累计与司法所联合化解供水合同、物业矛盾纠纷1804件,调解成功率85%;治安、刑事、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6%、10%、30%,开创了平安鸡东建设的新局面。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巴中经开区奇章街道开展“紫苏栽种”志愿服务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