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充分发挥年度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不断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体系,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准靠实,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
加强组织领导。阳高县要求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年度考核工作有效落实。对于不能按照规定严格考核的、未及时完成考核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考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考核的公平性、规范性。
明确考核程序。考核中始终坚持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的步骤,以考核对象职位、职责和所承担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坚决杜绝“走形式”“轮流坐庄”等现象。考核结束后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由本人签字后将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确保考核标准规范。
严格优秀比例。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与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单位被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15%、15%、10%以内。公务员考核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倾斜,乡镇机关优秀公务员比例比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同等次的县级部门高5%左右。
强化结果运用。阳高县坚持奖优惩劣,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职务升降、工资、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果运用上突出差异化,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记三等功的公务员发放1500元、3000元考核奖励,对当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颁发奖牌奖章。对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通过提醒谈话、调整岗位等方式督促整改,切实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阳高县委组织部 渠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