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

“三聚焦、三突出、三全力”推动全年各项公安工作高质量开展

2023-03-28 09:58:21   

2023年,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全省林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四先”理念、锤炼“六大能力”,以“三聚焦、三突出、三全力”工作举措,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有效维护了绥棱林区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聚焦顶层设计,突出在“谋”字上把方向,全力确保全年工作高效开展

年初以来,分局党委充分发挥表率、决策作用,迅速研究部署全年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公安工作全面铺开。一是抓好贯彻落实。绥棱分局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谋划本年度公安工作,于2月28日召开全局2023年度公安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总体思路,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会议结束后,分局各警种、各部门相继组织学习贯彻各级会议精神,召开贯彻落实会议21次,为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分局党委结合林区实际,研究制定《绥棱分局2023年度公安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聚焦“五新举措”,制定30条详细措施,切实把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头、岗位;督察部门常态化深入一线现场全方位督导,确保了各单位工作实打实深入推进。

三是加强能力保障。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组织开展了政治、业务培训及专题测试,先后组织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开展业务大讲堂5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党的二十大精神“应知应会”3期,开展业务专题测试1次。

聚焦公共安全,突出在“稳”字上求长效,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分局党委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持续加大道路交通、行业场所、广场街面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工作,全面确保林区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一是强化道路巡逻防控。分局党委制定实施常态化巡逻机制,以“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为核心,机关警力全部下沉成立巡逻防控突击队,采取“流动”与“固定”、“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广场、烧烤一条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逻防护,不间断交叉巡防;在重点节点,加大巡逻力度和频次,启动“女子巡逻队”,辖区随时随地见警车、见警察、见警灯,确保林区公安服务“不打烊”。目前已累计出动警力800余人次,出动警车300余台次,辖区形势平稳。

二是强化重点场所管控。紧盯“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洗浴、旅馆业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查,清除“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土壤和环境,坚决遏制“黄赌毒”案件发案势头。年初以来,共破获涉黄行政案件1起,涉赌行政案件24起。检查公共娱乐场所43家次,清查旅店46家次,重点单位28家次,排查人员131人,共检查特、行场所326家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2处。

三是强化林区道路稳控。以“减量控大”工作为牵引,聚焦局址、林场、高速“三大战场”,针对道路交通管理规律特点,通过不定时间、不定地点,流动抽查+定点检查的方式,持续严查严打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强化高速公路、山上林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隐患整治。年初以来,交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 起,其中酒驾5起、无证驾驶3起、肇事逃肇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5起。 

聚焦重拳出击,突出在“打”字上做文章,全力创造林区社会安全环境

分局党委深耕主责主业,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切实维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开展电诈宣传打击工作,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挽回经济损失4千余元。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3次、悬挂宣传条幅2幅,制作反诈海报5个,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余份;依托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对预警等级为低、中、高三类人员共计48人进行电信诈骗预警,及时阻断了诈骗渠道,使受害人免遭财产损失。

二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结合“昆仑2023”专项行动,按照《绥棱分局深入推进二〇二三年森侦重点工作任务通知》要求,积极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年初以来,共破案14起,其中森林案件13起,野生动物案件1起。

三是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打击职能作用,紧盯任务目标,采取广泛宣传、全面摸排、深入核查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突出违法犯罪问题。年初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22起,查处各类行政案件42起,有力维护了群众财产安全。同时,分局加大网上追逃工作力度,累计抓获逃犯2人,其中省外逃犯2人,取得显著战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徒步巡河“查问题” 从速从严“清四乱”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