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向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胜利经营所报案,称在其施业区内有大量林木被盗伐。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案发现场与林口县龙爪镇高某某承包地相邻。高某某家后院有一简易棚,并且棚前的苞米秸秆与常规摆放不同,全部为站立状态。民警透过苞米秸秆的缝隙隐约能看到里面存放的是烧柴。
在询问烧柴来源时,高某某称:“这是积攒多年的旧木头,不信你看,都已经发黑了。”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发现高某某家中木材的“旧”和自然形成的并不一样。于是民警将柴垛表面的旧烧柴扒开,大量的新鲜木柈暴露出来。
在事实面前,高某某承认,因家中缺少烧柴,他于今年春节期间多次到胜利经营所施业区内盗伐林木,用自家四轮车将林木运回家。为逃避处罚,高某某将其劈成木柈并喷涂墨汁做旧伪装成旧烧柴。
在林口分局森侦大队的指导下,现依法查明,高某某于今年1月份,多次在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胜利经营所施业区内,使用油锯盗伐林木共计52株,经现场勘查以及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检尺核算立木蓄积合计2.2076立方米。
目前,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