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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深入部署推进全省林区公安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和“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

2023-03-27 15:04:12   

3月24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召开2023年第10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全省林区公安机关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省林区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全省各级林区公安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和“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作出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和“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要深入落实全省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将能力作风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推动全省林区公安机关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不断提高,工作作风全面好转,干事创业精气神和动力活力有效提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会议要求,要强化思想认识。自觉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这两项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关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等系列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将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必须完成好的头等任务来抓,以最高标准、最实措施、最严要求确保两项活动在林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

要强化责任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负责同志要牵头分管警种部门,在总体方案框架下,制定本警种部门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推进举措。完善领导包联和包保督导机制,建立省局领导包联分局、分局领导包联所队的“双包联”工作制度,切实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目的。

要强化考核评价。今年要将“工作落实年”活动和“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的实际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全年重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局专班要参照省厅《考核办法》,结合林区特点,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要求,做好任务分解,制定出台符合林区实际的考核办法。

要强化督导检查。督察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督察方式对各分局、省局机关各部门、林业公安干校的活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牵头专项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高级警长要担起督导检查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加强任务梳理、落实时限要求、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到实处。

要强化宣传引导。林区公安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开展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省局专班要及时将各分局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情况择优上报省厅,充分展示林区公安机关两项活动的质效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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