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不断深化以“一村一警、多向参与”为特色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预防警务的有效作用,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时代特征。
光明路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中得知,辖区村民张某近期与同村翟某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民警及时与镇司法所长和村支部书记组成调解小组开展工作,形成综合性一体化矛盾调处共同体。调解小组事前进行了初步了解情况,掌握矛盾核心问题,制定了调处预案。3月22日,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进行调解,耐心向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从法律、人情等方面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终于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双方矛盾得以成功化解,张某和翟某二人握手言和。
年初至今,光明路派出所抓住基层治理决定公安工作效能这一关键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心头和事端源头,受到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