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彰显法律执行威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近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春日暖阳”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天清晨,天才蒙蒙亮,大部分人都还在梦乡中,而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此时已经集合完毕整装待发。为确保此次执行行动收到实效,执行局在行动前就已经做好计划预案,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命令一响起,干警们迅速上车,兵分三路,根据事先制定的执行方案及行程路线,全力查找被执行人。执行警车顶上的红蓝灯交互闪烁,“春日暖阳”专项执行行动也随之展开。
“叶某隆开门,开门……”执行干警敲响了被执行人叶某隆家的大门,先前执行人员曾来到他家寻找,不见其踪影。这一次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正在睡梦中的叶某隆,随后,他被带上了警车。叶某隆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被执行人叶某隆未能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龚某鹏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5.7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这次执行行动将叶某隆传唤至法院。叶某隆因对原判决不服,拒不履行。
叠彩区法院告知叶某隆,如对判决不服,可提供证明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且如果再审成立,可以执行回转;并与此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可叶某隆不为所动,仍拒不履行。叠彩区法院把拘留决定送达叶某隆时,叶某隆拒不签收且情绪激动。干警们再次耐心向其释明相应的后果,最终叶某隆迫于拘留措施的威慑,当场支付2万元,并承诺于本月底前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在叠彩区某木材加工厂与陈某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标的金额为6万余元,被执行人陈某葵在主动履行1.9万元后,未再主动履行剩余债务,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局干警们根据线索,最终在位于七星区朝阳乡西村的一处厂房内将陈某葵拘传至法院。面对突然到访的执行干警,他感到非常惊讶。为促使案件尽快了结,法院明确告知被执行人陈某葵如不能还款或达成和解协议,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此时的陈某葵依然拒绝履行。在带陈某葵做了拘留前的体检及核酸检测等准备措施后,陈某葵才意识到拘留近在眼前。迫于拘留措施的惩戒压力,最终陈某葵让其亲戚何某做执行担保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时,法院可执行担保人名下的财产,该案最终以和解方式得到执行。
蒋某辉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欠款30余万元而被起诉。案件虽经法院判决,但蒋某辉未按时支付,故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仅执行7万多元,剩余部分未能执行到位。经叠彩区法院通知,蒋某辉自行前往我院与黄某进行协商,可却协商无果,于是黄某要求拘留蒋某辉。在拘留准备过程中,蒋某辉提出分期还款并同意以其妻子担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款,黄某同意不拘留蒋某辉。
叠彩区法院在本次行动中共出警17人,警车3辆,共拘传10人,通过拘传和调解,当天共执行到位7万余元,当场执行完毕4件案件,达成和解5件案件,对1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既以法律的威严惩戒威慑,又给予人文关怀释法明理,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春风为号,勇往“执”前。下一步,叠彩区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对涉企业、涉民生等重点案件攻坚力度,做到执行举措“有速度”,护企护民“有温度”。以扎实的举措、尽责的态度把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到实处,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以执行“利剑”为人民群众送上“春日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