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第5期刊登了4起典型案例。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与葛某某离婚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入选。
2022年5月,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通过诉讼方式非法获取京牌指标”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平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迅速制定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和悉心指导下,充分利用与法院搭建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对2017年以来近万余件案件信息进行大数据筛查,筛查出2600多件以离婚调解结案的案件。通过关键词检索后,该院又筛查出480余件涉车辆财产离婚纠纷案件。在平城区人民法院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对480余件案件电子卷宗、纸质卷宗进行进一步审查,共发现4起案件可能涉嫌虚假诉讼。
大同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先后多次组织两级院召开案情研讨会,确定精准调查方向和调查计划。在对案件中涉及的婚姻登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租赁合同等关键信息进行本地查证后,又在市检察院领导直接推动和协调下,以委托调查方式,函请异地检察机关协助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发挥检察系统办案一体化优势。通过对相关情况进行串案比对调查,发现4起案件均存在虚构婚姻关系、伪造身份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书、虚构租赁合同的事实,以及从事倒卖京牌车辆的其他人员犯罪线索。
调查核实、固定证据后,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对4起案件提请抗诉,并将虚假诉讼犯罪线索以及从事倒卖京牌车辆其他人员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平城区人民法院对4起虚假诉讼案件均裁定撤销调解、驳回起诉,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刑事立案。
近年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行开展,一方面积极贯彻上级院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一方面主动寻找监督线索,全力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通过上下联动着力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形成监督合力。对发现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为震慑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创建检法两家共同预防、共同打击虚假诉讼的良好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