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

绥棱分局开展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2023-03-01 14:02:50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执法办案能力,规范绥棱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使用规程,确保执法办案民警熟练运用新升级执法办案系统,2月24日,绥棱分局法制大队邀请哈尔滨海邻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开展执法办案中心系统应用培训,各办案单位骨干民警三十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前,法制大队联合网安情报中队民警提前对新安装各项设备进行梳理、调试,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此次培训效果取得实效。培训中,海邻科公司工程师围绕各项新应用设备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了全流程培训,并针对定位手环的使用方法和功能、人证比对设备、随身物品保管柜、卷宗包管柜、房间分配功能以及智能笔录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应用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各执法办案单位参训民警认真学习并现场进行了操作演练,海邻科公司工程师针对民警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通过此次培训,参训民警进一步掌握了执法办案中心各项设备使用技巧,熟悉了执法办案管理系统使用流程,为绥棱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棱分局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