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节约司法资源,日前,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针对陈某某非法采矿且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行政机关代表、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主要围绕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展开,一是陈某某是否构成非法采矿,是否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条件,应承担何种责任;二是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办理经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详细阐述。该起非法采矿案件中侵权人陈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砂许可证情况下,雇佣他人非法采砂并销售,导致附近地面沉降,道路损毁,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致使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相关行政机关作为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听证员对该起案件适用法律、评估意见以及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评议,提出各自观点并形成了统一意见;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给予一致好评。
行政机关代表在现场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根据检察建议内容进行整改,并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