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

迎春派出所开展春节前夕安全大检查

2023-01-13 15:53:31   

为确保岁末年初辖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派出所按照迎春分局当前重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春节前夕安全大检查,强化对各类场所监管,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检查中,民警深入加油站等重点单位详细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等情况。在行业场所检查中,民警重点排查旅店宾馆、商超、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现象,查看“实名、实数”登记情况,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逐一记录在册、现场反馈,监督责任人立即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此外,民警告知并要求各行业场所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和风险意识,将安全放在首位,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绝对安全。

据介绍,此次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8家、九小场所50余家,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处。目前,迎春派出所正在加大辖区安全检查整治力度,推进节日期间治安巡逻、安全排查、防范宣传等工作,坚决守牢年末岁初安全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通北分局禁毒、交警联合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治理行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