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开始进入销售旺季,但是有的企业和货车司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干起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勾当。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兴隆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当行至兴隆林业局南环公路加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民用厢货车在道路边走走停停,有意躲避警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闪烁其词、神情紧张,种种迹象引起了民警高度警觉。当民警打开车厢门一看,发现里面竟然装了满满一车箱的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
经查,该车厢内烟花爆竹为巴彦县某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负责人任某某考虑到春节临近烟花爆竹比较畅销,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厢货车司机莫某某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经清点,车内运载各类烟花爆竹170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莫某某、任某某对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莫某、任某处以行政处罚,巴彦县某烟花爆竹经销有限公司被处以行政罚款,依法收缴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警方提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