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社区东湖壹号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与武汉锦绣物业服务正式签订了“信托制”物业服务代管合同,此举也标志着武昌区试点“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正式启航。
据了解,东湖壹号小区内业主、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多方矛盾交织日久,小区居民享受不到称心的物业服务,大家对此怨言颇多,多次投诉到有关部门,物业纠纷比较突出。得悉情况后,武昌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会同当地街道、社区组织多次调研和座谈,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适逢原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合同到期即将退场,在咨询相关方面的专家意见,考察北京、成都、海南、温州等地运营成熟的“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后,通过多方沟通,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该小区新一届业委会同意引入“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
签约仪式上,武昌区房管局副局长邱建国介绍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居住条件在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物业纠纷也日益增多,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之间侵权、部门(街道)管理指导不到位等问题业已成为了小区治理的主要矛盾。传统物业服务模式与业主日益增长的服务需要“兼容性”出现了落差,行业发展陷入了瓶颈和“怪圈”。“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业主需求为出发点,依托新兴的信息技术,实现了小区资产管理透明、采购流程透明、管理过程透明、接受每位业主监督,能够有效保障每名业主都能够参与到小区管理的各方面工作中,增强了小区管理的透明度,降低了群众参与小区管理的门槛,利于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不信任、物业公司义务不明确、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利于物业公司、小区居民形成良好的信义关系,提升小区管理的效能,“群众关心的房前屋后的‘急难愁盼’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这也是我们深入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一个新的探索。”
据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张咏梅介绍,“信托制”物业服务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物业管理模式,它通过构建新型信用体系、保障物业管理公开透明以及增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来重塑物业管理模式,它把原来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双方买卖关系,转变为业主组织为委托人、物业企业为受托人、全体业主为受益人的三方信义关系,实现了业主“当家做主”。在这一模式下,小区物业费、停车费、公共收益等小区收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基金,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剩余部分全部用于小区各类服务。同时,小区业主享有对物业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业主可以通过信托物业信息平台,时时查看小区每笔收支账目、财务凭证,可实现小区物业管理财务公开透明、过程量化、质价相符等目的。她认为,“通过这一模式,厘清了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让三方都回归本位,便于各方更好履行各自职责、享受权益,能够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引发的各种误会和矛盾,帮助物业公司重建与业主的信任基础,更好地服务小区业主。”
此次签约受托企业、锦绣物业公司胡经理表示,相较于当前市场上的“包干制”“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来讲,“信托制”物业服务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虽然物业公司的收入会减少,但业主全过程参与、监督,可杜绝各类管理“黑洞”,避免诸多物业矛盾和纠纷,可以将公司和员工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服务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当中,进而通过服务赢得业委会的尊重、赢得业主的信任和口碑,“物业服务的基础内容没有变,只是对公司和员工的要求会更高、更严格。从长远来看,对公司来说是好事,能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公司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小区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居住环境好不好,住的舒心不舒心,是大家普遍关注的焦点。”武昌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该小区试点引入“信托制”物业服务,旨在通过这一模式的运行,引导和支持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新型物业服务关系,为居民群众参与小区管理强权赋能,激发大家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为基层群众自治奠定良好基础,将各类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在小区,促进建立和谐的小区关系,持续推动共同缔造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进而开启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武汉市武昌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