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对于普通人是寻常小事,对于失能老人却是一件难事。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为老人提供上门助浴服务的“助浴师”应运而生,一些城市还积极尝试建设老年助浴点、流动助浴车等,着力解决失能老人洗澡难问题,提升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品质,让老年人的生活更有尊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国自20世纪末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长,预计“十四五”期间进入中度老龄化、2035年左右进入重度老龄化。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把老年人安顿好、照顾好,有助于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同时,做好老有所养的制度性安排,可以缓解社会普遍存在的养老焦虑,减轻年轻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压力,稳定人们的养老预期、生活预期,增强年轻人生育意愿,将更多劳动力从家庭照顾老年人中解放出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单制度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制度,要通过清单的形式,为各级政府履职尽责和老年人享有相应权利提供明确依据,政府做到承诺必达,老年人实现“照单点菜”。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主要功能是兜底线、保基本,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既尽力而为,不断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又量力而行,兼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
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要摸清老年人基本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供需高效衔接。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定完善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推动在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
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增加老年人集中地区服务供给,落实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政策,让基本养老服务聚集在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既是人生大事、家中要事,也是社会大事、国之大者,涉及亿万家庭幸福和百姓福祉。让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