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和北京市卫健委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面向全市卫生专技人才,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制度体系、评价标准、评价机制、结果运用、管理服务等,实施“大卫生、大健康”职称改革,对不同岗位的卫生人才制定分类分层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掣肘,引导医生专注临床。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遵循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破除“唯学历”掣肘和“唯论文”倾向,将临床工作质量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分类分层开展职称评价。对于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服务基层水平、接诊量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实践和实操能力考核,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与病案分析,新技术新项目推广与应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以及履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情况,都将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高级职称时,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与质量,将门诊工作时间、现场工作时间、收治患者数量、手术数量、检查报告数量、药品调配和处方审核数量、护理工作时间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治疗效果、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范围、手术难度和质量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科学准确评价职业能力和水平。
同时,此次改革持续优化评审工作流程,强化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事项,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与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根据申报人的岗位职责,实时抓取门诊量、手术量、住院服务、医德医风、诚信档案等重要数据,通过智能分析与比对,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家可在线查看其以前的主刀手术、疑难病症诊治、危急重症抢救等实际临床工作。(记者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