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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案件“终本”不终止 法官努力促执结

2023-12-28 16:59:40   

近日,申请执行人某木业公司将写有“廉洁公正 高效执行”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表达诚挚感谢,对执行法官不言弃,“终本”案件终执结的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

案件回顾:

2021年3月21日,某木业公司与某实业公司协商后签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由木业公司按照双方约定为实业公司制作门窗,总价款为136359.6元。木业公司按合同约定交付门窗,实业公司仅支付了95000.6元,下欠41359元未付。多次催促未果后,某木业公司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履行期限届满,被告某实业公司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某木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在执行过程中,除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少量银行存款被司法冻结,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经申请人同意后,将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一起案件虽终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执行的终结。在这期间,执行法官仍不放弃,依然持续关注案件情况。后在得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至法院,向其明理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让被执行人不再有拖沓的理由和空间。最终,迫于被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当天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终本”不终止,执行在路上。内乡法院始终贯彻落实“终本不终案”的执行理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内乡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做好终本案件管理,用好执行“利剑”,争取让更多的案件圆满执结,让更多的当事人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执行的力度、速度与温度。

法官说法: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也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被关注,被执行人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后,将立即恢复执行,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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