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3-09-08 14:05:30    人民法院报

本报西安9月7日电 (记者  孙  航)今天,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受贿一案。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永泽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山南地委书记,山南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环评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18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永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永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永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镇江:一张身份证开启寻亲路,漂泊三十载终回家
下一篇:内乡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