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智慧法院助力“云断案”

海外网 武慧敏    2023-09-04 08:20:37    人民日报海外版

 

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使用“智能云柜”存储材料。
尚 博摄(人民图片)

 

拿起手机打开法院相关平台,注册后就能申请在线立案;身处异地,通过视频方式即可完成庭审环节;一些案件信息依法在网上公开……数字技术助力智慧法院建设,带来触手可及的司法服务。

 

让百姓少跑腿

打开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注册后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一审菜单点击申请,填写信息提交诉状和立案材料,即可等待申请结果。“在线立案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之前需要去诉讼服务中心排队取号,现在随时随地可以立案,网上立案做到了‘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济南市民张先生说。

在线庭审让不少当事人和律师直呼方便、高效。在重庆市江北区,一场在线庭审正在人民法院进行。在法官主持下,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答辩等,电子庭审笔录同步完成制作,当事人通过手机扫描便捷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整个庭审秩序井然、高效顺畅,用时仅半小时。“确实很方便,网络庭审受到很多律师和当事人的欢迎,有的案件不用到庭审理,让当事人和律师告别了舟车劳顿。”重庆市的丛律师说,智慧法院建设发挥了大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法院依托信息技术,积极稳妥推广在线审理机制,有效实现司法数据电子化、诉讼活动网络化、司法裁判初步智能化。改造升级建成全国统一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支持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全流程网上运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集成了调解、阅卷、庭审、送达、保全、鉴定等全国通用诉讼服务功能,已集成全国3500多家四级法院,每日提供在线服务超千万次。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6次减少到只需要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

司法效率提高

智慧司法体系的建设不仅给人们带来便利,也帮助司法工作人员提质增效。卷宗数字化识别、卷宗自动分类编目、庭审语音识别、立案智能辅助、类案智能推送、庭审自动巡查……一系列数字化技术正推动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

“法院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清楚……”在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办公室,一名法官正对着话筒说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判决书,前方的电脑屏幕上,几乎同步出现了法官所讲内容的文字。借助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技术,不少法庭可以将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生成庭审笔录,庭审笔录转化正确率达90%,法官和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工作量大大降低,工作效率迅速提高。

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是提高司法效率的关键一环。江苏省苏州市利用“苏智”办案辅助平台,实现了“多元解纷、繁简分流、实时指导”。借助大数据分析功能,“苏智”平台可以根据调解员擅长处理纠纷类型进行自动分案。同时,“苏智”平台自动生成“一案一群”,实现法官、调解员、书记员、当事人实时线上沟通。

专家认为,随着科技进步,智慧化、数字化成为发展趋势,依托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指尖上的法院”日渐成为司法的新阵地,有效推动司法利民、便民。

信息化促公平

兼顾好效率和公平,是智慧司法体系建设的关键。智慧法院体系的建设将办案法官从琐碎、重复性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为当事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法官有更多时间专注于案件本身,将更多精力放在案件的争议焦点上,努力让人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杭州的宋法官说。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信息化和智慧化,为“可视化的公正”提供新的呈现方式。如今,人民法院已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支持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截至2022年12月,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庭审2000余万场,访问量超过540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7亿余篇,访问量超过976亿次。

业内人士认为,大数据为司法公开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人民法院向科技借力,以数字赋能,有效保障了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是司法机关勇气、智慧和担当的体现。

“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数字红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以服务的“温度”提升发展的“速度”
下一篇: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绪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