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考试程序的科技化与规范化程度提高,驾驶证考试的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商机”非法牟利。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主犯胡某、黄某、刘某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十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至一年,并处3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责令其中8名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2016年10月起,胡某在佛山市开设速成驾校门店,并于2020年注册成立某驾驶员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由黄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该门店开始对外营业。
经胡某招募,黄某、刘某、张某等人先后加入成为股东,并根据占股比例对公司利润进行分红。陈某、战某、丁某等人加入公司成为业务员。为诈骗他人财物,上述人员在无实际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线下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宣称有能力通过特殊渠道帮助他人办理驾照,宣传噱头包括“无须通过正规考试的驾照包过”“醉驾、酒驾、毒驾无须等待法定期间即可重新取得驾驶证”“驾驶证升级”等。几名被告人通过以上方式吸引受众办理驾照并诈骗受害人钱财,主犯胡某、黄某、刘某等诈骗犯罪数额均超过3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黄某、刘某等10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已经生效。(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