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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诱骗多人偷渡至缅北从事违法活动

两被告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被判刑

2023-07-13 10:12:39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胡思行 通讯员 赵 娜 刘子仪)多名务工者怀揣“淘金梦”,被缅北某电信诈骗公司“代理人”王某某和张某诱骗偷渡至缅甸。哪知等待他们的不是高薪,而是遭受暴力胁迫从事违法活动。近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王某某和张某被缅北某电信诈骗公司招募充当“代理人”,以在缅甸开手扶拖拉机挣高薪为诱饵先后诱骗了郭某某、陈某某等14人。这14人均在未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由王某某、张某组织分批次偷渡到达缅甸。到达缅甸后,偷渡者们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被暴力威胁从事针对中国居民的电信诈骗、看守赌场等违法活动。若反抗或逃跑就要遭受毒打,想要离开缅北则需要家人支付高额赎金。

一段时间后,郭某某冒险逃跑,从缅甸偷渡回国至云南,最终被边防查获归案。公安机关掌握王某某和张某犯罪线索后,于2021年6月将王某某、张某捉拿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王某某先后三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且人数达10人以上;张某先后两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且人数达10人以上,均属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人数众多。王某某、张某均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综合考量王某某自愿认罪、张某有自首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部分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诱骗他人偷渡前往缅北从事非法活动。被骗者不仅“高薪”梦碎,还可能面临拘禁、毒打噩梦。广大群众切莫轻信谣言、受高薪诱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偷渡出国(边)境,否则极易身陷险境又触犯刑法。求职者欲出国就业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通过合法的方式出国务工,谨防“捞金”骗局。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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