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为救人女童申办表彰,可以但还不够

柴春元    2023-07-06 19:58:03    检察日报

7月5日,一则#8岁女孩为救同学不幸溺亡#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据《杭州日报》此前报道,广西一名8岁女童近日为救落水同学不幸溺水身亡,家人在岸边哭得撕心裂肺。女孩的父亲称,被救的小朋友不会游泳,所以孩子第一时间想去救同伴。事发后,被救小孩家人表示了感谢,相关部门正在申办见义勇为。

“小天使,一路走好!”新闻留言区,很多网友这样表达对小女孩的悼念之情。而对当地为孩子申办见义勇为的做法,则有网友提出了不同意见:“这样的见义勇为还是不宣扬的好”“我不断跟我女儿强调救人要找大人帮助,千万不要自己去,小孩子没有这个能力”。——孩子舍己救人的精神令人感佩,可一旦表彰,就有可能被其他孩子学习效仿,似乎又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全民共识有了抵触。那么,对于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之举,究竟该不该进行表彰和奖励?这个问题涉及到道德、安全两项重要价值的冲突与选择,既值得深思,又需要慎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女孩舍己救人的行为在性质上就是见义勇为,这一点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没任何异议;同时,国家对见义勇为者实施表彰奖励,更没有理由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就此次事件来说,当地为女孩申办见义勇为,既是正当履行职责,又可给死者家属以真切的慰藉。很多时候,对刚经历丧女(子)之痛的父母来说,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适当的表彰奖励都可能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重要意义。这里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父母既是孩子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又是死者家属,有关部门申办见义勇为,应当尊重孩子父母的意见,取得父母的同意;在父母同意或主张为孩子申办见义勇为的情况下,其他人并没有“喊停”的权力。

为做了好事的好孩子申请表彰奖励,为什么又让很多人忧心忡忡?很显然,这次舍己救人,代价实在太沉重了。要知道,即便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见义勇为”四个字往往都蕴含着严峻的现实危险性。孩子们应当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等力量的有效保护下健康学习和成长。这个过程中,对孩子的德育(包括见义勇为)、智育(包括危险预判能力)、体育(包括救助能力)等方面需要综合平衡推进。无论家长还是老师,在培养孩子见义勇为等美德的同时,还要特别教会他们如何保护自己,遇事量力而行。特别是这个女孩还处于10岁以下的年龄段,日常教育中更应以培养其自我保护意识为主。所以,网友们对此次申办见义勇为的情况表现出的担心,确实也在情理之中。

对孩子们来说,美德与安全都极端重要,但两者需要的是统一,而不是对立。这也就意味着,对此次舍己救人事件,表彰奖励与相关提醒也应同时并重,不可偏废,学校是如此,有关表彰单位也应如此。因此,建议当地有关部门一方面积极依规办理表彰奖励事宜,大力弘扬好人好事,同时也要给学校、家长和孩子们做好安全提示。特别是见义勇为确认部门,由于角色特殊、对相关情况掌握充分,由其作出的安全提示,很可能发挥出独特的作用。

既鼓励见义勇为者的“勇”,又能关怀每个人的“安”,也许只有如此,见义勇为奖励工作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细致深入调研 寻求治堵实招
下一篇:西藏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原副厅级巡视专员罗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