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骚扰被拒不收敛 深夜翻窗入户来

郭树合 金亚东    2023-05-16 10:24:28    检察日报

“这次幸好你大声呼喊吓跑了坏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一个小姑娘独自在外,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以后晚上一定要关好门窗。”这是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时对被害人小张的劝告。3月7日,法院以李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小张是四川人,大学毕业后远离家乡独自来到桓台县某镇工作,在某居民小区的4楼租住。小张租住时间不久,就被楼下已婚男邻居李某注意到了。李某以楼上漏水需要维修为由添加了小张的微信,后多次发送信息骚扰小张,小张不堪其扰明确回绝李某,删除了李某的微信。小张本以为删除对方微信后,对方就不会再打扰自己,谁知李某并未因小张的拒绝就停止对小张的骚扰。

2022年10月的一天深夜,小张隐约听到厨房有声音,就走向厨房查看,结果发现李某从厨房走出来,惊恐的小张一边大声呼喊,一边赶紧后退。听到小张大声呼喊,心虚的李某返回厨房,从厨房窗户翻出后顺着天然气管道返回了自己家中。惊魂未定的小张赶紧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及时出警,在李某家中将李某抓获。

小张因李某深夜侵入其住宅的行为受到惊吓,心理受到严重创伤。桓台县检察院以李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其提起公诉,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想成“网红”却成了“网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一篇: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纪国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