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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构利益诈骗被害人钱财

安徽黄山一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

2023-04-14 07:58:40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吴继业)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2022年2月,吕某经人介绍结识方某,吕某自称是某大型建工企业黄山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编造高速公路工程废弃铁需出售,以需要向领导打点、让方某做成此项目为由,从方某处骗取现金、烟酒等财物共计6.4万余元。同月,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江某,江某当时想做当地一个公墓工程,吕某谎称可以通过关系拿到该项目工程,并以需要费用为由从江某处骗取现金1万元。同年4月,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田某,得知田某妻子被浙江某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谎称可以通过自己在浙江的关系达到让田某妻子被判决缓刑的结果,并多次编造要给司法系统领导送现金等理由从田某处骗取现金共计23万元。同年5月,吕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洪某,谎称自己有一个700万元的项目,并称只要洪某投资1万元就可以拿到项目利润的3%,洪某信以为真。吕某从洪某处骗得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多次对他人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吕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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