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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业务员出售客户手机号非法获利

江苏张家港市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判刑

2023-01-13 17:48:57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去营业厅办理业务,没想到却被盗用了手机号及验证码。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李某某在某数码通讯设备公司,利用业务员身份,在为客户办理手机业务过程中,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向他人出售客户的手机卡号和验证码,用于注册抖音、淘宝、京东等软件,非法获利695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退出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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