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司法确认:为诉讼“瘦身” 为企业“减负”

聂传青    2023-01-10 17:07:00   

“法院是真为我们小企业主着想,诉讼不花钱,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纠纷,司法确认的模式真是高效便民!”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为内乡县某副食商贸公司,该公司拖欠原告内乡县师岗镇某超市货款6万余元,无正当理由一直未支付。

 

 

据悉,杜某为副食商贸公司法人代表,今年疫情货物积压较多,原告虽多次主张,但被告确实周转不开,因此拖欠原告货款至今。内乡法院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并未简单判决结案,而是指派调解员赵明安主持调解。赵明安从当前大环境出发,讲到“和气生财”的老传统,原被告双方都做出让步,对货款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内乡法院积极宣传司法确认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共同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官也在当日审查完毕并做出司法确认裁定书。

今年以来,内乡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便民调解模式,实现诉讼“零成本”,真正实现为诉讼“瘦身”、为企业“减负”。(内乡县人民法院)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聚焦2023年政法工作五大看点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