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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茶乡”的茶山被倾倒250吨污泥

浙江武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打击修复“两手抓”

2023-01-09 09:49:35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童妍真)浙江省武义县被誉为“中国有机茶之乡”。然而,武义县王宅镇的某片茶山却被人倾倒了250余吨又黑又臭的污泥,村民怨声载道。经武义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11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林某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其中3人被判处实刑,其余人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17万余元。目前,环境修复工作已完成,经环保部门检测达到标准。“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及时跟进环境修复,真正做到了一手严打击、一手促修复。”一直关注该案的武义县人大代表祝雅松表示。

林某是某皮革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该企业的污水处理厂中有两个压泥机房,分别产生含铬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和一般污泥,由厂里的工人装袋后分开存放到仓库中。日积月累,仓库里的污泥越堆越多,而仓库却因年久失修需要被拆除,如何处理污泥成了林某面临的难题。

按照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需要交给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处理,处置费用为每吨1000元至2000元,而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费用只要每吨300元左右。为节省费用,林某决定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合后处理。

林某悄悄找人将污泥拉到砖瓦厂进行焚烧,然后将两种污泥混合,再以每吨305元的价格全部交给谢某处置。而谢某并没有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资质,只是听说处理固体废物能赚钱,便联系到了林某。与林某商定好价格后,谢某转手便以每吨225元的价格将污泥交给倪某处理。倪某又通过他人层层介绍联系到了殷某和季某,以每吨175元的价格将污泥交给二人处置。

一般来说,处理固体废物的费用至少需要每吨140元,还要再算上运费。那么,殷某、季某接手处理这批污泥看起来是亏本的,他们如何赚钱呢?

原来,为了牟利,殷某谎称自己是某建材厂的负责人,并通过朋友拿到了该建材厂的营业执照;季某则从网上找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又通过微信联系到刻假章的人,伪造了某建材厂和当地环保局的公章。而倪某明知某建材厂因扩建已经停工,无法处置固体废物,仍与殷某、季某签订合同。

2021年1月,殷某、季某将污泥倾倒在武义县王宅镇的某茶山上。次日,武义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很快,林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虽然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但茶山上的污泥如果不能及时清理,危险物质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深层污染。该案移送武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在刑事检察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也积极介入。

经鉴定,倾倒污泥造成茶山地块受损面积为1320.5平方米,需要清理固体废物和被污染的土壤450吨。2021年9月,武义县检察院对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式立案。立案后,经检察官多次沟通,林某等人于2022年2月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317万余元。

庭审后,林某等人对茶山上的污泥进行了清运,并联系专业机构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标准对污泥进行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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