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未经许可灌装配送燃气,既危险又涉罪

2023-01-05 10:20:54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蓝恒 通讯员方芳 夏秋虹)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几个人就租下仓库,开始存储、分装、配送瓶装燃气。近日,经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干某、丁某、孙某3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2021年初,宁波市瓶装液化气市场改革全面启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一批安全和规范服务意识差、素质能力低的人员被淘汰,干某、丁某恰好在淘汰人员之列。为了生计,同年3月,干某、丁某二人租用了一个仓库,购置了气泵、橡胶充气管等简易灌装设备,合伙经营燃气生意。

2021年3月至7月,在没有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干某、丁某从孙某、余某处多次购买50公斤规格的瓶装燃气,存放在租赁的仓库,由丁某使用简易灌装设备将瓶装燃气分装成15公斤规格,再由干某开车将灌装好的瓶装燃气配送至有需要的居民家及多家餐饮店,从中赚取差价。同年7月,干某在配送过程中被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检查,除运输车内的10个燃气瓶外,仓库内还查获了107个燃气瓶及2套灌装设备。

除非法销售瓶装燃气外,孙某、余某二人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以厢式货车为流动灌装点,多次在人口密集的学校、村庄附近非法进行瓶装燃气灌装作业并对外销售,共非法获利9000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干某等4人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存储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涉嫌危险作业罪。鉴于4人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退缴了违法所得,该院向法院提出依法从宽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日前,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原书记张文富被开除党籍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