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聚焦社区治理体系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创建实施“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模式,探索出了一条社区居民自治的新路子。
聚焦统筹谋划,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出台《巴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全市6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配套政策,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各级平安建设和乡村振兴考核评估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市县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职责。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县(区)财政按要求为社区足额划拨年度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3944万元,新增1亿余元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并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社区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坚持党建引领,抓好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党建引领,构建“街道—社区—小区”三级党组织架构,形成“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和服务体系,建立小区党组织288余个,引导组建业委会348个,入驻物业企业265家。构建区域化党建组织体系,全市165个城市社区组建社区区域党委,吸纳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兼职委员。
二是建立自治制度。制定《巴中市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方案》,完善基层协商组织和工作机制,健全社区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民主协商;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充分保障居民群众知晓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居务监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健全“一约四会”机制,推进民主管理;开展基层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党务、居务、财务“三公开”制度,积极争创省级居务公开试点创建单位。
三是规范自治平台。创新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形式,搭建“睦邻调解工作室”“民情恳谈会”“党员事务听证会”等18个议事平台,推动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截至目前,召开协商会议2万余次,研究事项3.6万件。创新社区议事机制,吸纳利益相关方、统一战线成员、社会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驻社区单位等参加公共事务,累计召开居民会议1980余次、居民代表会议6800余次。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社区红白理事会,整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解决问题8500余件。
发挥自治作用,提升治理质效
一是开展多元自治。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充分利用社区议事平台,积极开展社区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时化解居民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2.8万余个;全面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推动城市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258个、物业管理委员会397个;全市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419个委员1257人,设立党务、居务、财务公示栏1500余处,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居民普遍关心的80余项事项进行及时公开。
二是激发居民活力。全市165个城市社区全面推行“红色管家”建设,社区党委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将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居民的党员纳入“红色管家”队伍,通过构筑“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管家中心力量”四级架构,充分发挥红色管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全面开展走访、排查,广泛收集小区问题、居民需求3400余件,带动居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团队、社区民警、驻地单位等2.3万余人共同参与解决居民诉求1800余个、协调解决安置路灯330盏、硬化道路45公里等,初步实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小区”。
三是社区和谐稳定。推行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社区事务自治机制以来,社区积极构建“社区两委带头、相关部门联动、居民多元化解”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近三年来,全市被省级部门评为基层治理示范社区9个、“六无”平安社区5个、和谐社区示范社区3个等。(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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