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党建 > 正文

广西兴安:“清”风吹来气象新

2023-08-29 18:16:22   

在“清风池”赏莲尚廉、爱莲崇廉,到“清风林”诵读以竹咏廉的诗词,走“清风路”观看红军雕塑,感受伟大的长征精神……在桂林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龙塘寨“三清”红色廉政文化示范点,独具特色的廉洁文化如清风徐来,沁人心脾。

乡村振兴,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清廉乡村建设开展以来,兴安县全面落实清廉乡村建设各项任务目标,推动建设村干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村庄和美的新乡村,不断激活乡村“清廉细胞”,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选优配强 筑牢乡村战斗堡垒

“困扰我们一年多的出行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太好了!”近日,兴安县湘漓镇双河村委神仙塘自然村村民唐广田看着新修建的道路,高兴不已。之前,神仙塘自然村水毁路段严重影响到村民的生产生活,村两委与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多方争取资金,仅仅10天,一条护坡高5米、地基宽2米、总长62米笔直宽敞的水泥路就建设完成了,解决了双河村9个组922户村民“出行难”的问题。

村子变美了,更要管得好。兴安县高尚镇龙田村委下桥村有自觉的群众,也有一批管事的干部。下桥村组建了由队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管理队伍,提前谋划如何对村子实行长效管理,10名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加入岗位,专门开展宣传政策、卫生清洁、处理纠纷等志愿服务,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基石。在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中,兴安县聚焦清廉干部队伍建设,不断筑牢乡村战斗堡垒,为清廉乡村建设保驾护航。全县125个村全部高质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并建立双向述职报告制度。同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管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实现选树一批带动一片的雁阵效应,打造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个性特色鲜明的基层党组织示范群。

从严治党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镇里同志经常来村委跟我们讲党课、送书籍,村委干部们的廉洁意识越来越强了。”兴安县界首镇五一村委党总支书记唐新民在参加完廉政谈话后说。

界首镇通过党建引领讲廉洁、话廉政、签家书、播影片等“1+N”的教育方式,将廉洁“种子”深深地“种植”在村两委干部的心里。去年以来,界首镇共开展村干部廉政谈话80余人次、廉政主题党课13次,签署廉政家书、“反四风”承诺书120余份,播放警示教育影片20余场次,以点带面,全面夯实了村干部队伍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助推清廉乡村建设。

为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集体利益,兴安县着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村“小微权力”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实施村务阳光工程,督促各村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对村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社会救助、惠农补贴等情况等进行集中公开公示,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村风民风。

目前,兴安县125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部挂牌,做到有人员、有工作场所、有印章、有规章制度、有档案柜等。同时,加强基层干部日常管理,开展基层干部廉洁承诺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反对“四风”承诺书》9141份。

塑形铸魂 厚植乡村文化底蕴

“在村里建造廉洁文化长廊,既是风景线也是警世钟。”兴安县溶江镇五架车村村民说起村口的党建廉政文化长廊时,赞不绝口。走进溶江镇五架车村,在村内小广场、文化墙、宣传栏等地,不时可见漫画、警句、格言、楹联等各种形式的廉洁诚信文化内容。

在溶江镇莲塘村,村道两旁竖立着“好婆婆”“好媳妇”宣传牌,让人忍不住驻足观看。近年来,该村每年都会积极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孝老爱亲、“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典型评比活动,用身边榜样激励村民,凝聚向善力量。截至目前,全村共评选“好婆婆”3位、“好媳妇”5位、“五好家庭”5户、“十星级文明户”12户,村民的道德素质、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

清廉文化出实招,成风化人细无声。兴安县依托本地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等,深挖本地清廉元素,鼓励创作一批以清廉乡村建设为题材的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片和文艺作品,主动邀请各级文艺团体到乡村开展清廉乡村建设类专项演出,为乡村振兴铸“魂”创造良好条件。

兴安县还充分发挥群众身边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和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在全县积极开展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共评选出2022年兴安县“好婆婆”11名,“好媳妇”12名,“好邻居”13名,1人获得桂林市新时代好少年称号,1人获得第七届桂林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兴安镇粉洞村成为自治区级红白事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试点村。(兴安县委宣传部)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推动基层党建“一片红”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