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1月31日电 (记者龚仕建)前不久,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出台《村级“一肩挑”人员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激励与惩罚并重,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引导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更好担当作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办法》围绕农村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重点,结合“小微权力”清单,建立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等25项负面清单。依照有关党内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肩挑”人员提醒警示、约谈通报、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处理措施,倒逼“一肩挑”人员知责履责、担责尽责。
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绥德县对表现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安排外出培训,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选拔为乡镇领导干部,优先推荐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等。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村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绥德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亚明介绍,动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绥德县累计提醒警示13人,约谈通报4人,调整职务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