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清理积案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法院、新区法院及中院各部门迅速行动,对照实施方案,紧盯目标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化解积案,以实际行动推动清积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领导率先垂范,各部门密切配合
兰州中院刑二庭面对积压未审结的大要案,庭室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全庭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迅速对积压的大要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等罪一案,该案被告人数达12人,涉案金额超110亿元,案卷数量达300余宗,指控罪名达11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该案因疫情以及公诉机关补查等原因导致案件不能开庭审理。通过分管院领导与公诉机关及本院相关部门的协调,快速推进案件开庭准备工作。该案由刑二庭庭长赵金荣担任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按照大要案审理的相关要求,周密计划,加班加点制定庭审、舆情应对等预案,精心制作庭审提纲,细致做好庭审各项准备工作。在法警支队、行装处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耗时3天,日均审理时间达8小时以上,顺利完成了该案的开庭审理工作,使案件办理取得实质进展。
远赴省外审理,庭前多次协调
3月3日兰州中院民三庭法官和书记员在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号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原告王某与被告兰州某商贸公司、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该案是民三庭“清理积案年”的重点案件。自立案以来,被告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不允许提审会见,造成案件被迫积压。因被告于今年年初由甘肃省天水监狱转押至陕西省宝鸡监狱,为保障被告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庭审前,承办法官通过委托天水监狱、宝鸡监狱送达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做了充足的庭前准备工作。为确保该案顺利开庭,承办法官多次与陕西省宝鸡监狱协调确定提审时间后,又因被告未委托律师参诉,不符合陕西省宝鸡监狱的规定,导致案件未能如期开庭。经多次与陕西省宝鸡监狱、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借用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远程连线陕西省宝鸡监狱对该案开庭审理,确保各方当事人均能参加案件庭审,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权利,该案清理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多举措解疑难问题,促执行破群众旧障
兰州中院执行局今年将兰州市西固区芙瑞大厦工程,建设单位某房产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某建筑公司工程纠纷一案作为重点清积案件进行攻坚。此案因建筑公司怠于履行,致使该工程长期无法验收,案涉房屋三百余户买受人无法办理产权手续。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理解产生重大分歧,加之某房产开发公司在竣工后擅自改变地下车库剪力墙结构,建筑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字。由于该履行行为不可代替,双方多次向甘肃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复议和信访,矛盾愈演愈烈,对抗情绪极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清理积案”行动以来,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带领团队认真研判案件,向民事审判部门函请释明,并以最高院裁定在内的多份法律文书让双方当事人确定认可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应履行义务内容。期间,法官同法官助理多方调取芙瑞大厦工程相关建设施工材料、鉴定文件、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文书。同时,兰州市法院借助兰州市政法委协调机制,在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建筑管理部门磋商近三十余次。最终,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多方渠道和措施解决建筑公司顾虑,一方面反复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向其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被执行人主动于近日在建筑管理单位见证下在芙瑞大厦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签署“验收合格”并盖章。至此,积案得以执行完毕,也为该工程房屋买受群众三百余户清理掉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前置障碍。
践行为民理念、让司法更有温度
兰州中院少年法庭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清理积案。近日,少年法庭法官顺利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一触即发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诉人高某甲、高某乙的母亲王某某与被上诉人高某某2019年诉讼离婚,后历经财产分割、变更抚养关系、抚养费纠纷等九次诉讼,双方矛盾积怨颇深,庭审过程中多次发生争吵。在本次抚养费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官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厘清纠纷的事实及争议焦点,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将调解贯穿解纷全过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就抚养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以后会多为孩子考虑,共同努力培养好孩子。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疏导了当事人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引导当事人冷静应对家事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